解释 : 元朔五年,太子学用剑, 自以为人莫及 ,闻郎中雷被巧,乃召与戏。 被一再辞 让,误中太子。太 子怒,被恐。此时有欲从军者辄诣京师,被即原奋击匈奴。太子迁数恶被於王 ,王使郎中令斥免,欲以 禁後,被遂亡至长安,上书自明 。诏下其 事廷尉、河南。河南治,逮淮南太子,王、王后计欲无遣太子,遂发兵 反,计犹豫,十馀日未定。 会有诏,即讯太子。当是时,淮南相 怒寿春丞 留太子逮不遣,劾不 敬。王以请相,相弗听。王使人上书告相,事 下廷尉治。踪迹连王,王使人候伺汉公卿,公卿请逮捕治王。 王恐事发,太子迁谋曰:“汉使即逮王,王令人衣卫士衣,持戟居庭中,王旁有非是,则刺杀之,臣亦使人 刺杀淮南中尉,乃举兵,未晚。”是时上不许公卿请,而遣汉中 尉宏即讯验王。王闻 汉使来,即如太子谋计。汉中尉至,王视其颜色和,讯王以斥 雷被事耳,王自度无何,不发。中 尉还,以闻。公卿治者曰:“淮南王安拥阏奋击匈奴者 雷被等,废格明诏,当弃市。”诏弗许。公卿请废 勿王,诏 弗许。公卿请削五 县,诏削二县。使中尉宏赦淮南王罪,罚 以削地。中 尉入淮南界,宣言赦王。王初闻汉公卿请诛之,未知得削地,闻汉使来,恐其捕之,乃与太子谋刺之如前计。及 中尉至,即贺王,王以故不发。其後自伤曰:“ 吾行仁义见削,甚 耻之。”然淮 南王削地之 後,其为反谋益甚 。诸使道从长安来,为妄妖言,言上无男 ,汉不治,即喜;即言汉廷治,有男,王怒,以为妄言,非也。... 更多 >>